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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政协对民建红河州委提交的235号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面商

    时间:2015/8/8 0:16:42     点击数:     来源:民建红河州委      作者:张桎

        民建红河州委在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红河州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的问题与建议》提案,被州政协列为今年的十个重点提案之一,由州政协副主席李相如督办。7月30日下午,州政协在州住建局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对该提案办理情况进行面商。州政协副主席李相如,州政协提案委、经济委、委员联络委,民建州委,民革州委,州住建局,州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提案承办单位州住建局副局长李国才对提案的办理过程和办理情况进行了汇报:棚户区改造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宏观调控的核心思路下,州委州政府从2013年起就开始着手全州各县市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并将此作为一项中心任务来抓。但这一工作没有经验可寻,难免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也因此备受关注。今年时间已经过半,州住建局积极作为,进一步明确了全州棚改工作的工作思路、改造方式、工作程序、主体责任等一系列关键性问题,为棚改工作有序、规范推进打下了基础。

        围绕提案内容,州住建局初步作出答复: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广开政府和社会筹资的渠道,解决棚户区改造融资难问题;提出鼓励房地产企业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建议供政府决策;继续开展好深入细致的动迁工作,将政策宣传到位;做好棚改项目与城市综合体建设的有机结合。民建红河州委副主委王仕铭介绍了提出提案的初衷。

         李相如副主席对提案面商会进行总结讲话,他对州住建局办理该件提案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复文的规范提出了要求。一是认清现阶段全州棚改工作的严峻态势;二是此件重点提案所提内容关乎民生、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认真重视这项工作;三是职能部门要加强棚投公司的日常管理;四是有关部门要加大此件提案的督查督办力度。